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质教学奖的通知
日期:2017年11月21日     作者:肖仁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17年我校优质教学奖的评选,请各院部作好优质教学奖的推荐、申报和组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质教学奖候选人应符合下列评选基本条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

2.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心教育和教学研究,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责任心强,近2学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

3.教学水平高,近2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良,深受学生欢迎。

4.近2学年授课学时数高于所在院系同类岗位教师平均授课时数。

5.近2年科研考核达标。

(二)主要评选依据

优质教学奖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教师教学工作优秀度遴选与确定。教师教学工作的优秀度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个人教学优秀:表现在个人在教学过程中的投入与取得的成效。

(1)既教书又育人,积极与班主任沟通,注重课堂管理,课堂出勤率95%以上,无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现象;

(2)备、教、辅、改、训、考各教学环节规范严谨,教案评比85分以上,每门课程作业批改5次以上,学生课程考试合格率85%以上;

(3)通过各种方式激发学生好奇心,灵活使用各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学生课堂满意率90%以上;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建设,近三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3)师生技能大赛、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或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编写出版教材、发表教学论文、获得教学类奖励等)。

2.团队合作优秀:表现在教学过程中与同行、团队的协作和发挥出的支撑作用。

(1)与团队其他教师积极交流、分享教学经验,指导助教和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在帮助团队其他教师教学职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

(2)积极配合院部,为促进学生学习、提升教学效果作出贡献。

(3)领导和同行的满意度90%以上。

3.持续改进优秀:表现在教学职业发展方面的努力。

(1)定期总结、检讨教学活动,改进和完善课程;

(2)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学生获得更佳的学习体验;

(3)积极参加同行听课、讲座、培训,吸取、借鉴他人的教学经验,提升自己。

二、评选程序

优质教学奖由院部推荐,学校组织评选。具体程序为:

(一)11月22日至11月27日,院部确定候选人。各院部按照优质教学奖条件,通过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或教师自荐方式确定优质教学奖候选人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医学院、护理学院可推荐2名,其他院部推荐1名。

(二)11月28日至12月4日,院部综合考查。各院部对优质教学奖候选人的教学工作优秀度进行综合考查并作出评价。优质教学奖候选人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第五条做出教学工作优秀度自我评价(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填写《优质教学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院部对候选人至少组织随堂听课,或组织访谈、收集学生意见等对候选人进行考查,作出优秀度评价报告(600字左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12月5日至7日,院部评审。院部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查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组(成员由院部领导、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优质教学奖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表、证明材料等报送教务处。

(四)12月5日至12月15日,学校复查与公示。教务处对各院部推荐的候选人的教学优秀度等进行复查和随堂听课。复查合格后,院部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上传至学校优质教学奖评审网上进行公示,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

(五)12月16日至12月30日,学校评审与奖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优质教学奖评审会,综合院部提供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公示反馈意见以及教学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名单。优质教学奖评审结果在学校优质教学奖评审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发文公布。

优质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级别,获奖总名额不超过当年任课教师总人数的4%。

请各院部严格依据优质教学奖的条件进行推荐和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做好综合考查与评审等评选组织工作,以充分激发一线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活力,表彰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刘华13871860816

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优质教学奖推荐表》

教务处 人事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