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日期:2017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创新创业是世界之潮流,是国家之战略,是高校之灵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学校“师生技能比武月”的统一安排,学校将于201711月初到12月中旬举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领航未来,创业点燃梦想。

    二、组织机构

1、承办单位:创业学院

2、大赛工作组:

组长:黄享苟

副组长:程瑛

成员:冯志华 胡宇彬 王梅 龙家宏 黄灿

    三、参赛对象

本大赛参赛对象为我校全体大中专在校学生及毕业4年以内(20136月之后毕业)的毕业生。

本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79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4年以内(20136月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791日前已注册。

    四、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1、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选手需提交的材料有:《项目计划书》一份、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一份。

 2评审赛制:

本大赛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有两项: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答辩,权重各占50%

项目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项目展示及答辩,每个项目展示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3、评审指标:

创意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创新性(占比5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产品/服务、技术、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占比30%)。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团队情况(占比10%)。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带动就业前景(占比10%)。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规模。

实践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商业性(占比40%)。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

团队情况(占比20%)。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与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创新性(占比3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在产品/服务、技术、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带动就业情况(占比10%)。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

    五、大赛奖励

一等奖占参赛项目的10%,二等奖占参赛项目的20%,三等奖占参赛项目的30%,优胜奖占参赛项目的30%。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优秀组织奖。院系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评估考核。

    六、赛程时间安排

1、报名:各教学院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116前将参赛团队及指导老师名单报给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龙家宏,电话13807298001

2、提交作品:各参赛团队于1113前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及展示PPT发送至邮箱80458437@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联系人:冯志华,电话18062028669

3、项目展示及答辩初赛:1122下午在东区乐学楼711教室举行。

4、项目展示及答辩决赛:1129下午在西区文博馆学术报告厅举行。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17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