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职院党发〔2017〕21号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兼职团委副书记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建立年轻干部锻炼平台,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加强青年学生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从青年教师中选聘兼职团委副书记。现将选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注重青年教师培养,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书育人,教学相长,为学校建设发展汇聚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坚持考核与一贯表现、人岗匹配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岗位职数
从青年教师中(含专职辅导员、兼职教师)选聘3名兼职团委副书记。
三、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服从学校党委领导,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热爱共青团和青年事业,志愿义务从事团的工作,思想积极,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活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六)关于年龄和工龄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四、竞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2017年5月3日)。在学校主网站公布选聘方案,公布本次选聘的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各单位要广泛动员青年教师积极参与,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积极报名参加。
(二)组织报名(2017年5月3日-5日)。参加选聘的人员要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选聘报名表》,并于2017年5月5日下午5:30前交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03室)。
(三)资格审查(2017年5月3日-5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5月9日上午10:00在行政楼大厅公布报名情况及面试顺序。
(四)能力素质测试(2017年5月10日下午3:00)。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11-13人,其中教师代表2人,外聘专家2人。监督委员2人。面试包括竞职陈述和答辩,竞职陈述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工作述职、主要优势及工作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布面试成绩。
(六)组织考察(2017年5月12-15日)。按照选聘职数与申报人员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学校党务部门会同团委组成考察专班,到考察对象相关工作部门进行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的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党委根据选聘人员的能力素质测试、组织考察等,结合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人选。
(八)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任人选。
(九)聘任。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三年。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聘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等党务工作部门具体实施。成立选聘工作专班,由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任选聘工作专班主任,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兼职团委副书记选聘的组织工作。
(二)兼职团委副书记作为学校后备梯队干部培养人选,不占职数,不对应行政职级及岗位待遇。在参与学习培训、有关会议、工作决策、评先选优等方面享受专职团委副书记同等权利。
(三)实行聘任制管理,由学校党委予以聘任,聘期三年,聘任期满职务自动解除。
(四)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017年5月2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选拔兼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