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成果获得人或获得单位(没有明确获得人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职院党发[2024]24号)中附件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报2025年度标志性成果。
2025年度标志性成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操作说明见附件),由成果获得人或获得单位(没有明确获得人的)在智慧校园上进行申报(文件或证书的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成果申报人对成果的真实性、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负责,信息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7日。
请申报人所属部门仔细核对成果原件和申报信息,确保成果真实、信息准确、资料规范,审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9日。
请初核单位对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审核申报材料后,形成初步意见,审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
联系人:万建国 联系电话:2285187
附件:标志性成果线上申报操作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