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 2024 年度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等级
(一)认定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以及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等级
“双师型”教师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分为高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初级“双师型”教师。
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时间:2024 年9 月2日前)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应向教学工作归口管理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时间:2024 年 9月11日前)
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资格复审(时间:2024 年 9 月18日前)
人事处牵头协调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复审申请人资格,拟定“双师型”教师建议名单。
(四)学校研究(时间:2024年 9 月下旬)
学校根据工作专班复审意见,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名单和等级。
(五)公示名单(时间:2024 年10月中上旬)
认定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布5个工作日。
(六)印发文件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印发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的文件。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学校 2023 年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可申请高级别“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同级别无需重新认定。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陈荣贵 电话:2868626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双师型 ”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 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