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现将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评审范围和对象应为我校2021年在岗在册,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评审申报时未退休,评审通过之日前已退休人员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二、职称评审职数控制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高级职称申报职数管理方式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情况,2021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由学校职改办根据职改领导小组意见分配到各专业技术单位。评审中正高、副高指标不得混用。(院部推荐指标见附件3)

按照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报市职改办审批,2021年学校自主评审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指标分别不超过2个、7个和20个。初级职称评审指标暂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评审文件依据和水平能力测试

(一)评审文件依据

高校教师系列按照2021年新修订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院发〔2021〕24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按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鄂职院发〔2017〕25号)、湖北省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8]118号)(以上文件见附件2)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

1、高校教师系列

申报高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以教务处组织的评教评学结果判定。原则上近两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2、高校实验系列

申报评审实验技术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2021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由教务处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四、职称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时间:2022年1月5日前

申报人员按照附件4、附件5相关要求下载填写相应表格,由所在单位经民主测评后推荐至从事专业技术所在院部进行申报评审。

2院部推荐评审组评审时间:2022年1月20日前。

各院部推荐评审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学校分配的指标范围内组织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评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月21日前。

各院部推荐评审组按照职改办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职改办审核。(文德楼506办公室)

4、申报材料审核及公示时间:2022年2月中下旬。

资格认定组开展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内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评会议评审。时间:2022年3月上旬。

6学校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2年3月中旬。

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具体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参看附件《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工作方案》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教科研材料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31日。申报人员提交的中文期刊必须是公开发行且有ISSN和CN双重刊号的合法刊物。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1年1231

(二)为保证量化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或反馈后补充、修改材料截止时间后,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申报材料,均不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及未按规定时间补充或补充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院部评审推荐组负责初级职称的认定和中级职称的评审,初级职称的认定不限名额,由各院部评审推荐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的评审指标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3。

(四)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的推荐指标不限名额。由各院部评审推荐组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工作方案》的规定,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推荐到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

(五)各职称级别转评人员不占指标。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

2.2021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3.2021年职称评审校内院部推荐指标分配表

4.申报材料项目及要求

5.申报评审相关表格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职改办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