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就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三)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四)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指标
学校申报限额5项。
三、申报评审程序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规定条件和申报指标组织申报,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2021年6月28日前将《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二)学校评审后,申请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网上申报平台关闭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
五、有关要求
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联 系 人:龙涛
电 话:2867979
电子邮箱:hbzykyc@126.com
科研处
2021年6月18日